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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简介

 

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

事务所简介:

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创建于月199310月,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。

    大正律师事务所的创立,源于一个梦想:创建一个大公无私、正气浩然的现代化、专业化、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。

    大正律师事务所组建之后在实践中不断地壮大,由最初的3名律师,历经十余年的发展,现有专职律师及律师助理三十余名。建所十年来,在大正全体同仁共同的努力下,大正正在发展成为一家大型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。大正具有非诉讼法律事务部、工商税务代理部、房地产法律事务部、刑事部、民商法律事务部等多项专业法律服务部。我们有优秀的律师团队。绝大部分律师均是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中、青年律师。

    大正律师事务所的创立,遵循的是专业高效、服务大众的办所理念,崇尚团队合作与资源共享,细心求实的完成每一件交给我们的事务。同时也在为打造黑龙江地区领先的综合律师事务所而不断努力。

    大正律师事务所在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,树立了良好的律师整体形象。法律服务、诚信为本。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。

    作为牡丹江市较有规模和影响的律师事务所,我们将更注重团队精神和法律服务意识。奉行自我发展、自我管理、自我完善的宗旨。坚持质量第一、信誉第一、社会效益第一。讲正气、讲正义。的办事原则。为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,发挥律师的最大优势。

    我们竭诚希望能用我们高效、优质的法律服务来为您排忧解难、保驾护航。

事务所荣誉:

2009年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优胜单位至今。(由牡丹江市司法局颁发)

2006年评为全国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活动先进律师事务所至今。(由黑龙江省司法厅颁发)

2005年评为牡丹江市区律师事务所等级管理考核评定AAA级律师事务所至今。(由牡丹江市司法局、牡丹江市律师协会颁发)

2004年评为牡丹江市区甲级律师事务所至今。(由牡丹江市司法局、牡丹江市律师协会颁发)

律师名录:

①姓名:朱国林      执业证号:1230199310489497

学历:本科          执业时间:1993

个人简介:朱国林律师,男,汉族,19541218日出生,籍贯:辽宁省建平县,大学学历,民革党员。

现任职务:牡丹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、律师维权委员会主任、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、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.律师。

牡丹江市(2006)首届十佳律师。

工作简历:

1984-1985年牡丹江市公证处;

1986-1992年牡丹江市司法局律师(公证)业务管理科从业师承国家一级大律师石敬博老先生。

1993始开办牡丹江经济律师事务所,后更名为牡丹江大正律师事务所,现为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。

工作其间,先后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、黑龙江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、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学习深造

曾任律师行业职务:

中华全国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,并当选为全国律师协会理事;牡丹江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、副会长、律师维权委员会主任等职;中日律师民间对日本政府诉讼索赔工作代表团成员。

曾任社会职务:

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牡丹江市委委员;政协牡丹江市东安区委员会委员;人大代表;政协牡丹江市第八届、第九届常务委员会委员;市人大特约律师;市委、市政府特邀督察员、民主行风评议代表,担任十余家机关、事业单位特邀监督员。朱国林律师是位法律专业知识娴熟、业务能力很强且有事业心、有责任感、光明磊落、极富同情心、乐善好施、乐于助人、乐于奉献精神的执业资深的大律师、也是在社会各界较有影响的知名律师。兼任牡丹江市及各县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法律顾问,长年为各个监管支队提共无偿法律服务。

律师业务专长:

医疗、保险、房地产、疑难经济合同、疑难刑事案件、维权、知识产权等类案件,同时还兼具备为企业策划、涉外案件等。

曾主办过的比较有影响的案件:

1、医疗案件:全国各大报纸曾报导过的著名的《6瓶假药医死5岁女童》案:记录的是南方某城市夫妇二人带着5岁的女儿到黑龙江经商,期间,5岁的女儿因感冒住院打点滴,因药物强烈反映,点滴一半时家长就拔针,因4瓶药打完孩子也不见好,家长找医护人员,而医护人员却说患儿家长娇性,不配合治疗。最后一瓶药因家长没敢再拔针,医疗事故发生了,因医院抢救不及时导致孩子死亡。该案艰难地经过了5年的时间,对药品取证南北跨五省市,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民事赔偿,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分。

2、疑难刑事案件:从死刑线上夺回重大杀人犯徐军等被告人的生命:徐军及其他两名嫌犯被认定为牡丹江地区2001116特大杀人案嫌疑人,案件被铁定。诉程长达两年半,律师经过艰苦的调查取证、法庭辩论,使案件几次被退补侦查,最后释放,并使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。

3、维权案件:全国各大报纸曾跟踪报导的《牡丹江打工妹江苏灌云遭暴力取证》、《铁血律师千里营救接苦妹子回家》案,讲述的是牡丹江地区海林乡下女孩到江苏灌云打工,遭当地警方暴力取证的侵权事件。经律师提供法律援助,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收到了好的效果。

4、为市委、市政府、市政法委提供法律帮助,解决多起疑难案件。使政府机关摆脱纠纷,维护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,起到了律师以法律为政府保驾护航的作用。联系电话:13904835678

联系我们:

  址:牡丹江市(太平路)七星街1038

  编:157000

主任办:0453-6179777

律师办:0453-6916668

  真:0453-6912658

  箱:dazhenglvshi@163.com

QQ   11627243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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